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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四个兄弟姐妹。老人一直在我家照顾他们。其他三个兄弟姐妹,也就是说,他们偶尔来看老人过节。我的家人正在照顾他们的疾病。他们是否履行了赡养责任

赡养 2022-12-21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赡养老人是儿女平等的。老人的子女还在并且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只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老人的子女都没有赡养能力,那老人的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子女作为老人的法定赡养人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物质上的赡养。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
    3、精神上给予慰藉。《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以下情况下,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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