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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提交了诉讼费,法院还没有通知开庭时间

刑事辩护 2022-12-21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在法院递交立案材料,法院开交费通知,交完诉讼费后即已经立案。一般一个星期左右通知被告,然后法官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开庭。开庭时间一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我国法律没有关于诉讼费交了多久后可以收到开庭通知的规定,但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开庭通知的发出时间不以诉讼费缴纳时间为起点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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