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儿子十岁,在校课间下楼时不慎摔倒,把门牙连根磕掉了,现在虽然再植进去,但医生说过了十八岁还是要装假牙的,学校给学生买的校方责任险,如果是起诉的话,都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索赔内容应该是什么呢?但医生说过了十八岁学校给学生买的校方责任险,都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索赔内容应该是什么呢?

损害赔偿 2019-04-02 1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9条、40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承担普通过错责任。
    学校为共同被告。
  • 当人们受到医疗损害时,可以向医院而不是医生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当然,如果是医生故意伤害的,可已起诉医生。起诉医生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怎样和医生打官司。
    可以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属于法院管辖。受害人应向法院起诉。
    《民诉法》对起诉的要求和起诉状的内容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您好,可以把另外两个孩子监护人和学校一并起诉。首先,你可以报警,申请伤情鉴定,如果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级别,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只是轻微伤,那么你可以要求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包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