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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3000/月,工作25号,月休4天,财务计算底薪31天,这样符合劳动法吗?

讨薪 2022-12-21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们所签的劳动合同确定
  •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当月的天数是30天,则月薪工资按30天算是对的。如果有31天的,则双方可以约定按31天算,或者按每个月的实际计薪天数来算。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二条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 《劳动法》工资的算法:工资的总额应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部分构成。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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