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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重复交社保怎么退款

社会保险 2022-12-21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重复缴费不退全款,只退一部分。对于重复缴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职工协商,保留其中一份,另一份的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本人,单位统筹缴纳的一部分则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社保重复缴费不退全款。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该地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该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申请退回该地个人窗口重复缴交的养老保险,其缴费本金全部退回个人。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 两地是不允许两地同时缴纳的,两地同时存在两个社保账户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多交的钱可以退还。

    法律依据: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

    参保人员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暂行办法》实施之前已经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它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再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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