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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商场做A产品的专柜专卖,并有厂家的指定在某商场的品牌授权,现在有另一个商家(之前在别的地方做过A产品,还有许多存货,现在和厂家解约了)在没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在本商场经营A产品,我该怎么维权?谢谢!并有厂家的指定在某商场的品牌授权,现在有另一个商家(之前在别的地方做过A产品,我该怎么维权?

合同纠纷 2019-06-07 0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平时注重商标的维护。
    好的企业的话,会有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部门,专门负责对一些正在申请的一些绑名牌打擦边球的商标的异议,以及查询市面上一些侵权的商标。
    有足够的证据跟对方侵权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的时候就可以去告他们。
    大概是这个样子。
    当然最重要的是对自己的维护,一定的时间跟效益的时候,可以申请省著名商标,跟驰名商标,以及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更全面的法律保护。
  • 商家维权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商家赠品致人伤害须赔偿:根据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在附义务的赠与时,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因此,广大的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寻找合适的途径寻求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对于IT产品来说,经营者即是经销商、代理商、厂家。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首先应该找商家协商解决。针对不同的产品,这个“商家”的概念也不尽相同。DIY产品应该只需找柜台代理商即可,而数码和笔记本产品一般则需要到其在当地专门设立的的客服、售后部门解决。  当然,作为IT产品来讲,一般交易活动都是在商场里面进行。因此,商家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物业管理方的约束。因此,在与柜台经销商协商不成一致时,消费者也可通过其所在的商场管理方寻求解决问题。如赛格电脑城推出的“双重质保、先期赔付”政策,便是一项很好的举措。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协会只能作为调解方,其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和执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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