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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买一房子,房子原主人是个九十多岁的老人,人在外地不能回来,我要怎样办理过户

房屋买卖 2022-12-22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主过失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1、房屋遗产自继承之日就发生效力;
    2、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到房屋管理登记机关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进行过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老人房产过户三种方式:
    1、赠与房产过户: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再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2、房屋买卖过户: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房屋的价款,然后再去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3、继承房屋过户:继承人可以办理合法的继承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老人糊涂了,一般是不能办理过户房产的,但其监护人在确实为保护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利益情况下,可以出售或过户其名下房产和其他财产。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侵害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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