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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购房合同收据丢了,开发商不给我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2-12-22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收据丢了可以补办。开具发票、收据的开发商应当保存5年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购房者可以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与开发商协商一联复印,并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或者与开发商说明原因声明原收据作废,并重新开具。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丢失买房收据能进行补办。开具发票、收据的开发商应当保存5年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购房者可以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与开发商协商一联复印,并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或者与开发商说明原因声明原收据作废,并重新开具。
    法律依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丢失购房合同的补救方法是:可以到开发商处补办,开发商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为买方补办合同。只要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政府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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