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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险去哪报销

社会保险 2022-12-22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生育保险的报销办法:职工本人或者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可以持计划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按照规定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 报销生育险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以及医疗费用单据等。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   
    一、职工医保报销,基本是可以报销60%到80%左右的费用的,不过职工办理的社保当中包含生育险,所以生孩子基本是用生育险来报销的,而女性职工生育的话,用生育险一般可以报销75%以上。



      
    二、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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