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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一年多了,入职前签订了劳工合同,工作一直勤勤恳恳。前阵子公司无缘无故给我停职停薪,人资给我一张停职停薪通知让我签。 这明显违反劳动法啊,我想问一下如果打官司我一定会赢吗,如果打赢了我会获得什么赔偿呢。这明显违反劳动法啊,我想问一下如果打官司我一定会赢吗,如果打赢了我会获得什么赔偿呢。

劳动纠纷 2019-03-16 14: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找一下单位有无下列情况,依此为由就没事了。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
    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两个完全没关系的系统;
    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
    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
    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

  •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中"法律、行政法规"与本法第十七条解释相同。第
    (二)项中,"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威胁的解释依据《最高人民在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劳动合同的无效,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经仲裁引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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