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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身份证怎么样离婚

起诉离婚 2022-12-22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身份证的,应当即使补办1身份证再去离婚,拿着户口薄到辖区派出所就可以补办,补办完毕之后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急需办理离婚的,可先办理临时身份证,然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没有身份证办理协议离婚的方法:没有身份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到当时公安机关开具相关的身份证明或是临时身份证,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五)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六)本人的结婚证
    (七)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八)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没有身份证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需要提交审查双方的身份证的,没有身份证的应当及时去补办,补办好身份证之后再共同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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