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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好友11万元,两年了还不还,请问我该怎样要回我的钱,他写了欠条的。

债权债务 2019-01-18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要回,钱如果是调解已经赔钱了,或者是法院判决已经赔钱的,你可以不用管,如果对方不满意,他会到法院去起诉(只针对调解),等法院判决该由你赔多少你再赔。如果起诉,他会将责任人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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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别的格式;
    2、即使是当事人签字的欠条或借条在形式上有瑕疵,也不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3、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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