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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是否是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公司成立 2022-12-23 0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人变更一般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法人变更的程序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法人变更后,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人变更一般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人变更不需要全体股东的签字,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者是董事会的决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名称在公司注册后一年内是不能变更的,法人变更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变更法人原则上不需要股东签字,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变更法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作出变更法人的有效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具体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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