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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前几天我的合同到期了,然后公司不签了有没有什么补偿?在公司七年

劳动纠纷 2019-04-25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房出租,未签订协议,拆迁时承租人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承租人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但由拆迁人补偿。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不是被拆迁人,拆迁方不会将拆迁款直接给承租人。
    你虽然有协议写明拆迁时不给予任何补偿,但如果对方诉讼则此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房屋拆迁,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承租人可以要求拆迁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出租人不需要给承租人任何补偿,但是要退还预付的租金。
  • 如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申请离职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义务,三十天届满,你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你提前一周申请离职,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公司批准你的离职申请,但并不等于接受你提前一周才申请的做法。
    所以公司扣你工资(应支付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并无不当。
    你连与公司签订的是哪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都搞不清楚,对问题的解决就有相当难度。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一年期限的试用期显然违法。
    其次,如果公司在你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没有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 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需要进行赔偿。一般来说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如下法条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给您造成损失的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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