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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低于平时工资,公司是否需要补发?

社会保险 2022-12-23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生育津贴一般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生育津贴的发放流程是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最后由用人单位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不需要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要向职工发放工资;如果单位为职工参保缴费的,则不需要向其发放工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不需要发职工的工资。生育津贴是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对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只有单位没有为职工参保的,才要向职工发放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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