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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他项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产权 2022-12-23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一般流程为:
    1、申请人向房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主要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房屋的价值证明等材料;
    3、房产登记机构审核申请材料;
    4、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领取他项权证。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要求的为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如下:签订书面的房屋抵押合同,携带身份证件、房屋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发放他项权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房产证办理的流程一般为:
    1、准备好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登记表、购房者身份证明、等必要材料。
    2、填写登记申请表。
    3、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
    4、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书。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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