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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买的同村人的宅基地当时没有签协议,现在对方想要回去,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2-12-24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 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卖出去后,如果具有合同无效等情形,可以要回房屋。如果合同有效,买方也不存在根本违约等情形,房屋在卖出后出卖人不可以要回。一般卖给本村户口的人不能要回,卖给本村户口之外的人可以要回。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因现行法律禁止农村宅基地买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会被确认无效,那么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处理呢。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出卖方可以要求返还宅基地和房屋,买受方可以要求退还购房款,双方还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出卖方基于土地增值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将获得补偿安置等原因,出卖方受利益驱动提起起诉。在合同无效的原因方面,出卖方负有主要责任,买受人负有次要责任,在合同无效的处理上,应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增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得的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
    在判决支持出卖人合同无效返还宅基地房屋的同时,按评估确定的房屋现值的70%给予买受人赔偿。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出卖人还应对添附的价值进行补偿。同时,在判决返还、腾退房屋同时,应妥善安置房屋买受人,为其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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