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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4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不予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如果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产权登记的是双方子女的名字,则房产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双方可以协议处理该房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归属:

    1、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购房款是其子女以按揭形式支付,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产所有权一般归登记方,剩余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由其偿还,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所有权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2、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房产所有权归登记方。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买房双方父母出资分割如下: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一方的财产,不予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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