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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人殴打后致轻微伤,打人者不赔偿,被行政拘留十天并罚款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多久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打人者不赔偿,被行政拘留十天并罚款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多久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

刑事辩护 2019-02-15 0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罚款对14-18岁的未成年人是可以的,《治安处罚法》的主要处罚手段就是拘留和罚款,但有些年龄段不适用拘留。此外,对未成年人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第十二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 因债务纠纷被司法拘留的,主要是因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原因。如果法院再次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一样会再次进行司法拘留。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您好,本案涉及到您朋友故意伤害的程度而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包括三类,第二类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
    就您的问题来看,若您的朋友故意伤害的程度为轻伤,那么属于自诉案件,只要被害人不起诉,那么检察院就没有追究的权力,若您的朋友故意伤害的程度为轻伤以上,那么就属于公诉案件范畴,即便是已经赔偿,被害人也不追究,检察院也将主动进行调查立案。
    被告主动赔偿可作为酌定从轻情节进行考量。 若您的朋友属于自诉案件且被害人也不追究,那么属于一般的行政拘留,根据《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一般不应超过15日。
  • 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最长37天,第37天必须释放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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