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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注册商标能加盟吗

连锁加盟合同 2022-12-24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有商标不能签加盟合同。公司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方可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没有商标不得进行商业特许经营。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 自己公司没有商标是不能签加盟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后申请的应当被驳回。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 加盟后不需要商标许可。因为加盟本身就获得了使用许可。加盟是一种商业特许经营行为,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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