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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起止时间怎么计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24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起始日期的,则按照约定的时间算,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日起算,即双方签字盖章时,当事人签字盖章时间不同的,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时间为成立时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合同起始日期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时间算,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日起算,即双方签字盖章时,当事人签字盖章时间不同的,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时间为成立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出于以下原因,合同终止日期少一天:
    1、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2、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3、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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