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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转让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产权 2022-12-24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的说明是什么情况的
  • 不动产的转让效力的规定是: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转让以物权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转让不动产的法律效力是: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转让以物权登记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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