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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是先有的小孩,然后买的房子,但是没结婚证,买了房子俩年以后办的结婚证,如果离婚的话,房子会不会分掉

离婚 2018-12-28 16: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0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由于房产证是婚前取得的,所以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应当遵守一夫一妻制的原则,不能再没有解除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就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与他人再次进行结婚,这会触犯我国的刑法,同时也会是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判决过错方给予部分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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