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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原告为何能在原告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按照道理也是在被告当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这个原告当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限吗

其他 2022-12-25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侵害名誉权怎么起诉,被侵权人认为由侵权事实存在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起诉状应写明自己的个人信息及诉讼请求,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等待开庭。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名誉权侵权行为的侵权行为地应当为行为实际发生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该地的人民法院对该侵权行为具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七十二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名誉侵权行为地应当为侵权行为人作出名誉侵权行为时所处的地点,该案件可以由该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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