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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法人和股东,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我占30并且以投资款的名义打了30万给公司,现在公司经营不善,我需要承担员工工资吗

公司成立 2022-12-25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参与经营,若是在公司任职,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则应当拿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如实出资并对于公司的经营尽到忠诚勤勉的义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参与经营可以依据职位领取相应的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公司劳资纠纷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劳资纠纷也称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员工)与投资者(用人单位)之间由于种种利益冲突而发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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