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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国外,回不来怎么办离婚

起诉离婚 2022-12-25 2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在国外一时回不来的就不能够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女方在国外一时回不来的,女方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法院可以再次情形下缺席审判。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在国外一时回不来就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若需通过诉讼方式则可根据以下规定在国内一方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 起诉离婚人在国外不来,法院会发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拒不出庭可以拘传。如果原告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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