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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商标注册了,由于我跟对方的商标类似,同个行业的,不过我还没有注册此商标,这样算侵权吗

2019-01-10 08: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们国家对商标的保护,要求首先得申请商标注册,对于没注册过的商标,或者保护期过后没有及时去办续展的商标原则上是不保护的。但是如果那个还没注册的商标同时符合下面的条件,那也是能得到保护的:


    1、该商标已经有一定知名度,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被相关公众所知晓。


    2、相对于抢注人或者违法使用人的使用来说,还没注册商标的持有人使用在先。


    3、对于没注册商标的保护,要跟其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为准。


    4、抢注或仿冒该商标后会在客观上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

    未注册商标符合上述情况,当商标受到侵权时,可收集证据,按以下两种途径维权:


    1、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你既可以找商标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找商标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像他使用那个商标生产、销售的地方的工商部门。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去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注意地是,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是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 公司注册商标前,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商标进行预查询,看看是否已经被他人注册。
    针对没有注册过的商标,下一步就是提交各种资料,由商标局进行资料初审,初审完毕后就进入了商标实质审查阶段,这些环节通过后,商标局会进行公示,并发放注册证。
  • 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2.显著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著作权)相冲突。
      
    3、商标合法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标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4.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禁止抢注商标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者主观上明知或应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构成此类侵权行为。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未经商标权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对此类行为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3、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此种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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