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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土地确权证怎么更改

土地纠纷 2022-12-26 0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土地相关权利的已经完成确认、登记行为后,如果想变更户名要求新户主为当地农业户口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属于依法转让、互换承包地且没有权属纠纷的,如果是原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内部推举意见一致不存在纠纷的,才可以进行变更。变更户名要先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带上申请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当地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县级部门同意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后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修改户主,并注明“变更”。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 土地确权后就土地证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确权之后改变了土地的位置或者面积、界限等内容的,就土地证就无效了,确权后新发的土地证此时是有效的。确权是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利的确认、确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所以在土地确权后想要更改的可以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
    如果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变更登记前应当及时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可向政府的相关部门咨询。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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