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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给一个间接性的精神病人杀死,现在其鉴定刑事能力为零,我们该怎么样去收集他是有正常的时候 跟杀人动机

刑事辩护 2019-01-10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应当负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和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要看这个精神病人属于以上哪种情况才能确定。
  • 如果精神病人的过失杀人是在实施杀人行为的时候是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不负刑事责任,由家属予以看管,必要时,政府管制。但是必须证明实施行为的时候正好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
    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的,在意志没有丧失,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杀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 对精神病如何鉴定,  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三是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四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五是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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