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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允诺行为能否撤销

抵押担保 2022-12-27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方允诺一般不可以撤销。单方允诺是一方向对方作出自愿承担某种义务的意思表示,是对不特定人作出的,对方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获得允诺的权利的表示,因此一般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单方允诺是指一方单方向对方作出某种许诺的意思表示,依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单方允诺是真实合法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作出即已生效。
    民事主体一旦作出允诺的意思表示,即应恪守信用,自觉受其约束,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单方允诺的撤销:单方允诺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当然,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撤销允诺。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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