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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法律维权方面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代理一个厂家的椰汁产品,代理他们公司的产品的初衷是因为样板的口感很好,但是签约代理了之后,发货过来1000多件货,口感很淡,完全没有以前签约的时候那个口感,明显就是欺诈!要求公司换货,公司说不换,说不属于质量问题。没办法换,退换途中损耗很大,没办法换。我个人认为这属于对合同的合法性质的践踏。咨询一下法律维权方面的事情。我们代理一个厂家的椰汁产品,代理他们公司的产品的初衷是因为样板的口感很好

综合法律 2019-02-24 2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作为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让监督机关介入解决,全国专线是12315,解决率挺高的。如果遇到产品问题当然是先退回,如果卖家不承认,就举报商家。
      从大量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来看,由于一部分消费者不懂法,缺少证据意识,导致一些消费纠纷投诉不适时,不对路以及依据不充分等,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常见的有:  逾期投诉。
    国家明文规定,商品超过保修期和保证期而产生的纠纷不予受理。  异地投诉。产生消费纠纷时,一般由消费者向商家或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服务单位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消费者一般不能向自己所在地投诉,而只能向商家、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
    这就是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如何维权的回答。
  • 依据“三包”第9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10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换调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上述“三包”规定虽然没有明确不能收取运输费用,但是在销售时商家承诺免费送货,之后因产品问题而出现退换货产生的费用,就应该包含在免费送货之列,而不能再找任何借口进行收费。
    据此,产品在“三包”期内维修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也不应让消费者承担。
  • 《消费者权益保护费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保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据此,您可以保修单上的约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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