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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占用公共用地侵犯隐私。两栋楼之间二层有个平台 平台分别连接两栋楼的两户,我们家是其中一户的邻居,两室一厅,其中一个房间与这个平台中间仅隔两米不到,他们家开了个门与平台相通,在平台建遮雨棚、放置洗衣机、晾晒衣物、种植花草等,出入较频繁,而卧室与平台虽没连接,但距离十分近,他们在平台可以看得很清楚室内物品,我认为个人隐私受到一定程度侵犯,该如何维权,求助帮忙,谢谢!邻居占用公共用地侵犯隐私。他们家开了个门与平台相通,我认为个人隐私受到一定程度侵犯,该如何维权

肖像权 2019-02-26 0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形可以算是侵犯隐私: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 隐私权属于人格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客体是隐私,隐私一般是指仅与特定人的利益或者人身发生联系是权利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  隐私权具有下列特征:
    (1)专属性;
    (2)秘密性;
    (3)可放弃性。  隐私权的内容包括:
    (1)个人生活安宁权;
    (2)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控制、保密权;
    (3)个人通讯秘密权;
    (4)个人对其隐私的利用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关于隐私权的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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