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我孩子的父亲于1994年开始同居至今,但因为他本人的原因一直没领结婚证,但如今孩子已经十二周岁了,孩子户口已经早在2000年就上在我的户口本里,但我的户口本里婚姻一栏写着未婚,他自己的户口本婚姻一栏里写着已婚,所以没法领结婚证。我现在刚发现他早在一年前开始与一坐台小姐来往密切,我感到非常屈辱,准备和他分手,我现在已经不再工作,手里也没钱,出去找工作因为一只眼睛两年前外伤成残疾,受到很大影响,再加上孩子我也不愿意留给他管,因为他基本也不管他,我现在天天受煎熬,心里已经出现病态,他动不动就夜不归宿,而且在人前对我还不错,一旦没人就反脸辱骂我,别人看到他对我还好,所以我有苦说不出都闷在心里,我担心一直下去我会疯了,但分手又怕他不管孩子,我也管不了,他现在做小生意,我也在店里帮忙,本来想和他谈谈怎么办,但他根本就不和我谈。动不动就让我滚出去,喝酒后还总想要打我,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我想问如果我和他分手了,以前做的保险受益人在不改的情况下,孩子还能不能是100%的受益人,是在银行里买的那种。我应该怎么保护我的利益。该怎么办?但因为他本人的原因一直没领结婚证,而且在人前对我还不错,我想问如果我和他分手了,孩子还

离婚 2019-06-10 23: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法律上有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没有结婚证上户口的方式:
    1、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四)如果孩子没有在医院的出生证明,出示孩子在医院出生的母亲病历。也可以通过国家审批的鉴定部门,孩子父母与孩子做亲子鉴定。孩子户口落在父亲户口本上,孩子属于孩子父母共同所有。
    2、由公安户籍部门给孩子落户后,向计划生育部门通知,按照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孩子父母分别收取未婚生育子女的社会抚养费。
    3、资料参考: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所继承遗产的份额皆由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因这种继承制度的特点是各类继承人依法各得其固定的份额,亦称份额继承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 同居在前,结婚在后,即使有孩子,只要没领结婚证,就不构成重婚罪。因为目前,按我国法律的规定,同居不构成事实婚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从1994年开始,缔结婚姻关系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白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