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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证明父亲有精神病,也是在带病情况下作案,使受害方死亡,请问这样一个精神病,对死者有任何的赔偿的责任吗/??使受害方死亡,请问这样一个精神病,对死者有任何的赔偿的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01-22 2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若被扶养人劳动能力的,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证明或者法医证明,并且还须注明被扶养人的户口属农业户口或是城镇居民户口。
      若死者直系亲属(指死者父、母、配偶)因不能前来处理,须定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全权代表处理,并注明不、赔偿款项由什么人(只能是一个人)领取,委托书须由当地政府加盖公章。
      死者及其家属的户口本及结婚证。  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须有当地政府或单位介绍信,并带齐本人身份证。
  • 精神,赔偿个人受到民事侵权及精神伤害时可以索赔精神损失费侵权的五个条件:
    1、须有损害存在——损害要件;
    2、须损害系被控行为所致——因果关系要件;
    3、 须加害行为违法——违法性要件;
    4、须行为之际有过失——过失要件;
    5、须加害人有责任能力——责任能力要件;有四个要件的:损害; 行为的违法性; 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于侵害他人财产权有这些的一些规定: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搜索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总而言之,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
    当然,这里的财产包括有形的财产,也包括无形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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