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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近日接到舅舅来电,说其母亲(即本人的外婆)要将家中房子卖掉,因本人舅舅生患轻度精神疾病,故一直于外婆,以及我的外公一起生活,舅舅的监护人也是外婆而现在外婆家的这套房屋的,当初是由马当路的老式住房拆迁动迁所得,老式住房的使用权房子的房产证上所有者写得是我舅舅的名字,户口薄上也只有我舅舅一人的名字,而动迁好后的动迁房(在闵行的银都路这边一开始也是使用权的房屋,房产证上所有者也是我舅舅的名字当初在动迁前,我舅舅和外公外婆是分开住的,即外公外婆在顺昌路也有一套较小的住房(当时两位老人的户口在顺昌路的住房这边),后因马当路房屋动迁,外婆将顺昌路房屋买卖了,然后和舅舅一起搬到银都路的动迁房居住(98年动迁的),三人户口现都在银都路这边的动迁房这里,户口簿上户主是我舅舅的名字08年初,舅舅用了自己的公积金和外公的工龄购买了银都路这边房子的产权,故现在房产证上应该是有舅舅和外公外婆三人的名字在.现在外婆想要出售在银都路的房屋,想让舅舅,外公和三人都住进养老院,但舅舅强烈反对,并没有住进养老院的意愿,也不想出售当前居住的房屋所以我现在来中律网来咨询律师朋友,是否有任何法律手段可以阻止外婆出售房屋,或者其他合法的措施来阻止外婆的这一行为?

房产纠纷 2018-12-30 16: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户主如果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如何赔偿?按法律规定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拆迁补偿应该不一样,因为有房产证的房子包括房子所用的土地都是个人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房子是自己的,所用的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
    但也要看你当地是怎么规定的。
  • 具体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我们成功处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我的补充::
    011、公租房拆迁补偿属于承租人和同住人共同所有,原则均分。
    2、空挂户口不属于同住人,无法享受拆迁补偿。
    3、具体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等情况来确定。我们成功处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的房产证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与商品房的房产证有不同吗?房产性质都是一样的,属于私有财产。但是安置房上面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地,而商品房是出让地。
    以后交易的不同点:如果安置房有拆迁协议的话,马上交易都不会收取营业税。但是有一个土地出让金。商品房就要等到5年以后才可以免营业税,没有土地出让金。
  • 房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单位的房子分给个人居住,房屋出租都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例子。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房屋的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情况。例如,房屋出租,就将房屋一定时期内的占有、使用权让渡给承租人来行使。  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
    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的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财产所产生的各种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
      房屋的处分权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房屋的处分权由房主行使。有时房屋处分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处分房屋并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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