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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请教下关于股份转让的事情,我所在的公司是个股份公司,是我跟另外两个人合资注册的,甲占股份60%,乙占股份15%,我占股份25%。当初按照每股1万元的投资比例投资的。并且曾经签订协议,任何人中途退股只能按照原始股的投资价格退股。现甲总是以扩大规模为由扩股,分红很吝啬。故我们之间产生矛盾。想请教律师,如果退出,股份是不是可以不退?如果不退,甲还是不分红,或者作假帐公司亏损,我们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吧?或者我是否可以将股份高价卖给别人,想请教律师有无好的办法。是不是可以不退?还是不分红,我们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吧?

债权债务 2019-03-12 22: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将其出资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依法将其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资本不会减少,该股东在公司的出资成为受让出资人在公司的投资。
    另一种方式是公司的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条件,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样就导致两种后果:一是公司收回股东的股权后,重新向其他股东转让,使其他股东增加出资。
    公司维持原有资本;二是公司收购股东的股权后,销毁股权证明书,依法办理公司减资手续。
  • 根据所陈述的情况,我认为:
    1、你们之间是合伙关系,根据协议约定,你不能中途退伙。但是,在合伙期间,其他合伙人没有如实向你公布合伙经营期间的开支,在法律上,属于因合伙人的行为致使合伙不能继续的情形,据此,你可以提出退伙。
    2、每一个合伙人都有权分享合伙期间的赢利也有义务承担亏损。因此,你应特别注意:尽力与其他合伙人明确合伙期间的赢利与支出,以免对方以合伙期间亏损为由而拒绝向你退还出资。
  • 投资公司股份后,该股东就可以按照公司相应的章程规定获得分红
  • 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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