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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10年前做生意向信用社贷款20万办公司,但买卖不好做,公司关了,信用社不允许申请破产,一直放着。前几天法院给了传票,我想问您,我父亲和母亲年龄60岁,只有一处房产,没有存款,没有偿还贷款和利息的能力了,法院会没收房产吗?有这个权利吗?如果还不上,会强制儿女偿还吗?信用社不允许申请破产,没有偿还贷款和利息的能力了,法院会没收房产吗?有这个权利吗?会强制儿女偿还吗?

债权债务 2019-03-31 10: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
    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
    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 你们和农信社之间存在保证合同关系,解除保证合同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同约定可以解除的,按照合同解除条件进行。如合同约定不能解除,那就不好办了。 你们如果感觉有风险的,鉴于贷款期限还未到期,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还不知道,你们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即对你们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他追偿进行担保,以维护你们的权益。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有的价款为10万,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为2万;主债权的利息为3万;主债权为20万。
    (1)如果先清偿费用和利息,则只能清偿5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5万,并按照15万继续计算利息;
    (2)如果先清偿主债权的话,则可以清偿10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0万,那么原先的利息和费用都未得到偿还,而新的利息是按照10万继续计算的;
    由此可见,如果先清偿主债权,当发生无法全部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损失利息收益,因此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惩罚债务人的目的。
  • 申请房贷的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 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 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房者贷款业务需要准备的资料:
      1)公积金贷款:
      贷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借款人(夫妻)银行卡;
      购房合同或协议。
      2)组合贷款:
      贷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借款人(夫妻)银行卡;
      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职业收入证明;
      购房合同或协议。
      3)商业贷款:
      贷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职业收入证明;
      购房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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