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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于09年6月16日在柏林出的交通事故,当时是小货车撞到我们的麾托车(二人),从事故出到现在将近五个月的时间,司机一直以没钱赔为由,说要等他卖的保险公司把钱赔给他才给我们,但保险也一直拖,司机也不接我们的电话,所在凭证都被保险公司拿走了,我们手里只有一张司机打给我们的欠条.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如果打官司的话有没有胜数,律师该由谁负责.当时是小货车撞到我们的麾托车(二人)说要等他卖的保险公司把钱赔给他才给我们,有没有胜数

保险纠纷 2019-05-24 01: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您可以要求死者家属提供死者生前工作、生活情况证明。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主要有交强险和第三方商业险(如有的话),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首先给车险公司的人打电话,叫车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过来给对方的车辆定损,定损完毕之后你就知道自己大概要赔偿对方多少钱了,而且车险公司的人员会给你开定损单,修理方也会给你开发票。车辆修理的钱你得先用自己得钱垫着,然后再拿着定损单和发票到保险公司去报销。
    处理完被撞方的车辆之后,你还要按照同样的程序来处理自己的车辆。
  •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物应当收取的报酬。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以下是有关沧州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作为原告代理人收费方式:
    1、普通收费:在收取基础费用12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一个阶段)1万元(含1万元)以下:免加收1万—10万元(含10万元):5%——4%,10万—50万元(含50万元):4%——3%,50万元以上:3%——2%
    2、风险收费:先收取2500-5000的基本费用,然后按通过律师服务得到的实际赔偿额的10-30%收取律师费。具体收取方式具体商定。?对于争议不大的,建议按第1项方式;对于有争议的,可以按第2项方式,不成功执行赔偿额不收取风险律师费;以最大化地维护您的权益。
    二、作为被告代理人(车主或司机或挂靠单位)收费方式:
    1、普通收费:一件2500---5000元
    2、风险收费:先收1500元基本费,然后按比诉讼金额减少的金额的10%-30%计算。
    三、作为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收费方式:一件2500-8000元。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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