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婆婆共有4个儿子,2000年的时候,在村委会得主持下,将二老名下的一处房产归三儿子所有,实际盖房也有三儿子出资建造,并一直居住至今,但是,2009年4月17日,两位老人一时糊涂有一公正的形式在公证处与四子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因为2000年分家协议中已将上述房产确认归三儿子所有,两位老人实际上是处理了他们无权处理的他人财产,因此两位老人想法院提起诉讼

依法确认公正的赠与合同无效,请问可以吗两位老人一时糊涂有一公正的形式在公证处与四子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两位老人想法院提起诉讼

依法确认公正的赠与合同无效

诉讼 2019-05-20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分家析产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分家析产属于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离析的法律行为,公离析产可适用财产分析这一原则。申请办理财产分析的公证,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提交财产分析协议书(分离家的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件。
    如果法定应分得财产的权利人中有放弃应得财产的,应向公证机关提出放弃财产的证明书。
  • 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所有人(一般是家里的父母)将来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父母所有,分家协议中确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产。
  • 分家协议是有效的,协议应该受到合同法的调整,也就是说是债权,债权就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分家的协议,并非普通的协议,是关于物权的权属的分配方案,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判断,看能否按照物权的理论来抗辩,这样就绕过了诉讼时效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廊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