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做为房产证持有人的丈夫去世了,(只有一个持有人)其配偶是共有人,双方公积金贷款,还有十年按揭,其儿子、父母在世,可否不办过户?如果办过户写妻子、儿子名字,其父母可否委托其配偶办理过户手续?做为房产证持有人的丈夫去世了,其配偶是共有人,可否不办过户?其父母可否委托其配偶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纠纷 2019-01-27 05: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后,关于房屋过户配偶的问题,涉及多种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夫妻之间房产过户哪种方式划算呢?
    房子须缴营业税的:赠与较划算
    目前不少购房的市民有这样的想法,用赠与过户逃避一些费用。
    但实际上这种方式也不省钱。当然,如果出售的房子离上次交易时间未满5年,需要交纳营业税的情况下,还是赠与划算些。
    税费:1050元公证费(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280元登记费、 契税10500元、 总计11830元。
    提醒:房产赠与公证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在房产过户之前如果赠与人放弃赠与,此时,即便买方已付定金,由于赠与的性质决定对卖方也无任何约束责任可追究,这样势必会给购房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备注:夫妻更名、继承、赠予、遗失补证以原产证发证日期为准。产权以购房日期为准。
  • 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
    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比如房屋的三分之
    一、二分之一,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比如,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个兄弟去世,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还有一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样,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死亡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死亡,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债权的范畴,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待房产证取得后,再继承。希望可以帮到你
  • 共有房产证拆迁补偿有共有权证就好办多了。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房屋共有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意思是说,有了共有权,你家这四人都相当于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你们有证的所有人,拆迁人应本着和谐、高效、共赢的原则与你们妥善协商拆迁补偿安置。
  • 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等到银行按揭贷款还清了之后,房产证就可以到手。房贷还清后,银行会开具给您一份结清证明。得到这份结清证明后,再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铜陵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