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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去年去世,留有一处公房,是用他与他前妻原有住房在他妻子去世后单位给调的,我们在这个房里结婚,共同生活了15年,现在他儿子(我的继子)说这个房子是他父亲的婚前财产,使用权归他,请问有道理吗,他已经去世,还能算是婚前财产吗说这个房子是他父亲的婚前财产,使用权归他,请问有道理吗,还能算是婚前财产吗

离婚 2019-01-31 02: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
  • 结婚前男方继承了房屋使用权,婚后才取得房产证,至于为什么只是继承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原因并没有说明。这里有两种情况:
    一、继承发生以后,还没来得及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该房屋是由被继承人贷款购置的,男方在结婚还清贷款以后才取得房产证。 但是,无论是属于哪一种情况,假如夫妻双方离婚的话,该房产应当视为婚前财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没有权利分割,除非女方在婚后有一起偿还贷款。 注: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产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而非以房产证下达的时间作为房产取得的时间,只是基于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在该房产上设定了抵押权,使得购房者行使所有权时受到了限制。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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