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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两年了,妻子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残留型)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大三阳),而这些病,她结婚前并没有告诉我(当然我要知道就不与她结婚了)。我现在想离婚,而她又非常可怜。如果离婚可能会给她更大的打击,而如果不离婚我无法想象我们的未来。

谁能说说,如果你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什办呢?她结婚前并没有告诉我(当然我要知道就不与她结婚了)我现在想离婚,该怎什办呢?

离婚 2019-06-06 13: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精神病患者离婚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 精神分裂患者有可能是忽悠患有医学上认定不应当结婚疾病,这个需要经过专业的医学鉴定。由于与精神病患者不属于骗婚,那么就不能用骗婚的相关法律来处理这种情况,至于如何解决,是无效婚姻或是通过协议离婚等,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拿不定主意可以找个骗婚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感情破裂,跟其他因素无关.如果对方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可能不会判离,第二次可能判离,一般是调解离婚.
    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会判决离婚.
    法院会判离婚的
    1、法律并没有禁止一方在患病期间离婚。所以如果可以认定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话,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2、如果一方患病、又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话,另一方应当在财产上予以帮助。
    实践中,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患病一方的生活、治疗问题,法院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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