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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竟业限制合同]的问题:

1、签订的时间:入职时?或者离职时?

2、是否一定要有补偿?补偿金额的最低限定是多少?

3、是否可以在每月的工资中补偿?在合同中注明可否?

4、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必须支付给单位的最高的补偿金额为多少?

5、合同的最长期限为几年?

6、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什么?

7、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7-1、如果是离职后支付:是否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

;7-2、如果是在每月的工资中补偿,是否要列入工资总数中,缴交个人所得税?

9、劳动者支付给单位的违约补偿金,是否需要缴交什么税费?是否可以在每月的工资中补偿?必须支付给单位的最高的补偿金额为多少?是否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交什么税费?

劳动纠纷 2019-05-10 06: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并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公司发放工资时,发现金还是直接打卡只是工资发放方式上的区别,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即如果工资数额达到缴纳条件,公司应当依法予以扣缴。《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一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劳务报酬实际上相当于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是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劳务不存在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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