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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在开发区金川看了一套09年的二手房,现在房主那边还有12万的贷款,而且我也想继续用贷款,请问该怎么办手续万无一失?谢谢现在房主那边还有12万的贷款,而且我也想继续用贷款,请问该怎么办手续万无一失?

房产纠纷 2019-06-06 14: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相关的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  
    2.银行下批贷通知书,然后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拿出他项权证  
    3.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放款  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反悔该怎么办: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此时,买方可以按照下面的做法维权: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
    其次,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 二手房贷款相关手续,  
    一、二手房贷款相关手续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选择贷款方式。  
    2、银行初审合格后,由银行指定的房产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虽然购房者已经与房屋所有权人就房屋的价格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已有约定,但银行是以其指定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的评估价值作为确定贷款额度的依据。购房者最高可以得到该房屋评估价值的70%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3、由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  
    4、贷款银行在审核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将决定是否批准贷款。得到银行批准贷款的通知后,购房者和房屋所有权人在贷款银行分别开设账户,购房者把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的30%存入自己的账户。之后,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并签署授权书,授权银行将该笔首付款及发放的贷款划至卖方账户。购房者还需要与保险公司为该房屋办理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  
    5、贷款银行直接将贷款划至卖方账户,发放贷款的次月起购房者需按银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  
    6、办理立契过户,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7、由律师事务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交由银行收押。  
    8、在购房者还清贷款本息后,解除抵押担保。  
    二、二手房买方应注意什么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同意。  
    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南昌市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  
    4、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5、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  
    6、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因为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注明的为准。  
    7、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 1、夫妻协议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贷款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可以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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