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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居怎么证明

起诉离婚 2023-01-09 2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居证明原则上应由主张分居的一方出具。证据要能证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共同居住、生活,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夫妻分居导致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
    1、双方所缔结的分居协议。
    2、借住在他人家的证人证言或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3、双方能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有分居事实的书信、电子邮件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分居导致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
    1、双方缔约的夫妻分居的相关协议。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借住在他人家的证人证言。

    3、双方能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有分居事实的书信、电子邮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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