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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权有哪些条件,采光权的规定

业主维权 2023-01-11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采光权的特征有以下:
    1、采光权的主体是相邻者,具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2、采光权的客体是相邻者基于相邻关系而应当获得的日照利益;
    3、采光权的内容是限制邻人不动产的距离或高度;
    4、采光权的本质是为了自己的便利而限制别人的权利。
    采光权受到侵害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采光权受到侵害的补偿标准有以下:
    1、房屋实际间距与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差异大小,此因素直接决定采光权受影响的程度;
    2、采光权受到影响的住宅可使用年限;
    3、采光权受到影响的房屋面积;
    4、补偿方所建房屋的性质,经营性用房的赔偿标准高于非经营性用房;
    5、购房人所购房总价款大小;
    6、违法建筑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采光权的法律规定是: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是附属于建筑物的权利。住宅采光权不容侵犯,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
    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 采光权具体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1、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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