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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区经济适用房申请去哪里,准备什么材料

房屋买卖 2023-01-13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家庭中至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其次,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
    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需要向社会公布一次。最后,还需要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填写申请审批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区房管局审核上报市房管局出具证明,进行公示;公示后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市、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
    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 经济适用房申请书应写明所致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名称;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等;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址与现居住地住址与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申请事由等。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
    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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