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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了一天。面试的时候老板说一个月4000个试用期。工作了一天,他说我不合适。他辞退了我,给了我50元。这个老板合适吗?我该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3-01-13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且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可采用下列维权方式:与用人单位积极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试用期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又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利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如果正常付出了劳动的,有工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按照其正常付出劳动的天数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报酬来为其结算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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