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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08年到公司上班,自今年7月份起,公司以效益低为由强迫员工签订降薪协议,且陆续将生产设备等全部转移,自08年到12年期间周六均加班。现因家中有事需请假两周,公司不予批准,并协调要求我个人申请办理离职。请问我有几点可以告此公司,追溯期分别有多久?大概可获赔多少?如果我现在办理离职,是否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有几点可以告此公司,追溯期分别有多久?如果我现在办理离职,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 2019-02-25 00: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不批准 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 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劳动纠纷,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有如下步骤:

    1、确定劳动仲裁委员会。首先需要确认自己公司的办公地址,然后在地图上搜索办公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

    2、整理材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3、提交资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就可以去委员会申请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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