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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租超市的地方(超市是二手房东),自己装修隔成了一个门面,但现在二手房东超市要收回地方,转租给别人,我应该提出哪些赔偿我租超市的地方(超市是二手房东)自己装修隔成了一个门面,我应该提出哪些赔偿

合同纠纷 2019-05-18 16: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若您的门面租赁合同中约定“不能转租“,承租方是不能转让该门面,否则就构成违约行为,需要对合同相对方负合同所约定的责任。承租方如果想转租房屋,需要征得产权人的同意。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其次,从法律上看,转让是所有权,转租是使用权。但在实践中,很多商铺说转让,其实际意义也是转租而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转让。
  • 房东提前收回房屋,是否承担违约风险,取决于双方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承租方行为不满足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而合同又约定了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则房东需赔偿承租方损失。
  • 关于承租人转租房屋到期后如何收回租房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你们的合同约定,房东是可以提前收回房子的。当然你也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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